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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徐华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池州建设,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供司法保障

我们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障。

大力服务经济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集资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嫌疑人41人,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在标的额1亿元以上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廉政约谈,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84次,力促干部清廉、工程优质。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促进公平竞争。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慎重查封、扣押企业账册和财产,维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促进严格执法,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集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相关案件进行了全面、详细核查。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对进修、参训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其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办事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办理的多起招商引资企业犯罪案件开展调研,提出风险防范对策,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开展。

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416人,提起公诉1115人,有罪判决率100%。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胡某某依法快捕快诉,防范邪教组织蔓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62人、不起诉118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下访巡访活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受理来信来访281件。推进涉检信访改革,加强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成功化解省委政法委确定的3起重点信访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围绕反腐倡廉,着力惩防职务犯罪

我们坚持惩防并举,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644人。依法查处了滁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原局长、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某某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市第二人民医院贿赂窝案33人,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贪污扶贫项目款、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案件20人。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机关人员10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扎实开展“美丽池州检察预防行” “六进”[2]活动,举办预防讲座和宣传184场次,受教育人数1.2万人。该项活动做法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交流。深入开展系统预防,深化“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林业系统、农村基层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增强了预防的针对性。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开展案例分析42件,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实现办一案、防一片的目的。市院创作的预防微电影《心灵的枷锁》,先后在安徽卫视科教频道、市县电视台播放,在高检院专题评比中获优秀奖,在省检察院评比和全市“与法同行”法治作品大赛(视频类)中均获一等奖。

三、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加强诉讼监督

我们通过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依法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纠正违法行为5件次。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办理命案的若干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努力做到不错不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追诉遗漏同案犯10人、遗漏同案罪行2件;提出抗诉3件,1件已被改判;提出的167件量刑建议有78.5%被法院采纳。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提出的12件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均被侦查机关采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52 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适应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带来的变化,引导基层院转移工作重心,探索运用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促使及时依法行政。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祝某某诉乡政府行政强制行为一案依法提请抗诉,该案已被省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对裁判正确的申诉,予以耐心引导,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32件,维护了司法裁判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刑罚变更执行实施同步监督。继续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专项活动,防止边清边积,全年无久押不决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监所检察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

四、推进严格司法,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我们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严格、公正、文明办案。

评查案件质量促规范。全市两级院自查自评案件1231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省检察院对基层院建设情况抽样评估反馈的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深入查找原因,主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案件质量评查对加强司法监督、规范办案行为的重要作用。

统一网上运行保规范。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全年两级院1605件案件从受理到办结都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4]网上运行,做到了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在系统内产生,所有的审批事项都在系统内进行,所有的操作流程都在系统内留痕,实现了办案活动全面、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确保了所有案件都能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的法律规定。

深化检务公开助规范。全市两级院继实现案件统一网上运行之后,去年10月份,在互联网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系统[5],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6],及时公布重要案件信息,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从而推动检务从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从告知性公开到说理性公开、从工作信息公开到执法办案活动公开“四个转变”,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助规范、促公正。目前,已公开程序性信息491件、法律文书7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件。

 

五、注重自身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我们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出的35项整改措施,除长效措施之外已全部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切实整会风、改文风、转作风,完成超面积办公用房清理任务,“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3.2%

狠抓纪律效能建设。突出纪律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展板展示、编发纪律规定手册、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纪律知识闭卷测试、举办专题演讲比赛、加强机关效能管理等一系列举措,把正风肃纪落到实处。在效能建设中,强化在岗在状态,出台完善效能管理办法,实行全员指纹考勤、全员在岗去向一个展台告示,开展效能不定期明察暗访,将考勤结果、暗访情况与干警评先评优、纪律问责等挂钩,收到较好效果。

提高干警素质能力。通过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改进了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健全检察业务学习制度,举办涉林刑事犯罪等4期业务理论研讨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开展“以师带徒”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素能培训班,营造了讲素能、重素能、提素能的氛围。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基层院建设取得新进展,学习型机关、检察工作站等特色亮点工作已申报省检察院首批创建品牌和先进典型。更新、添置了侦查装备,建成侦查指挥系统并投入使用,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得到提升。市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和青阳县院办案工作区投入使用,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改善。市院与市纪委共建的6500办案业务用房即将开工,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办案工作需要。

六、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形象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受监督”的意识,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努力提升池州检察的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我们正在积极贯彻落实。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并抓好市人代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反馈,保障人民监督员司法参与权,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公诉观摩庭活动,破除检察机关“神秘感”;改造升级门户网站,开通池州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扩大代表、委员和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传播正能量、传递好声音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全年组织开展集中督察11次,对执法办案、公车管理、“三公”支出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开展专项督察,确保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对基层院开展巡视,首次安排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较好地推动了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市院连续5届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石台县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东至县院连续5届保持此项殊荣,全市检察机关14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代表市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感受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思维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惩治职务犯罪工作与上级院要求和百姓期待还有差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较为薄弱;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院人才流失问题仍较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寻策,努力加以解决。

 

2015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切实增强机遇、进取、创新“三个意识”,着力提升自侦工作、规范司法、队伍管理“三项水平”,积极服务池州“三区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幸福池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找准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切入点、着力点,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范和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推动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办案结果、过程符合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下决心扭转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薄弱的状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参与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以更实的措施抓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推进平安池州建设;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从而为“三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以更大的力度抓自侦办案,推动反腐倡廉。完善与纪检监察、审判、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反腐合力。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大案、要案,努力形成高压态势和威慑力。转变侦查方式,深挖窝案串案,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惩防并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四、以更新的要求抓规范司法,增强司法公信。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和防范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常态化的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推动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继续抓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促进规范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配合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尽快开通池州检察新闻客户端,真正打造阳光检务,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五、以更严的标准抓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7]和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新的更高标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三个自信”;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核心,招录和引进法律人才,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准备工作;以实务、实战、实训为中心,通过与大学联合办班、举办优秀办案能手评选、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检察机关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做到零容忍,绝不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努力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机关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勤勉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幸福池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解释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联手预防贿赂犯罪的一种机制,对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主(监)管部门或者业务单位采取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等方式,架设权钱交易“防护网”。

[2] 六进:是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

[3] 久押不决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3年以上尚未审结的案件。

[4]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的贯通四级检察院,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于一体的内部业务信息系统,可以对执法办案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5]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等事项的网络平台(网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6] 终结性法律文书: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

[7] 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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