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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华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抓实自侦办案、诉讼监督、规范司法、队伍建设“四项重点”,扎实推进民生、阳光、生态“三个检察”,认真履职,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提供司法保障

我们注意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找准检察工作与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立足服务池州“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积极探索生态检察模式,出台《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生态检察”的实施意见》,确定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污染环境、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犯罪6179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17人,妥善办理涉及本地的“e租宝”等新型互联网经济犯罪案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态势;对实施“黑车黑导”诈骗敛财的唐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及时依法批捕,维护“莲花佛国”美誉;助力诚信体系建设,为项目采购招标、工程建设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53次。始终坚持“三个慎重”[1],注重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等各类所有制经济。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两级院共批准逮捕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430人,起诉1060人。积极推进平安池州建设,参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8197人,起诉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7194,东至县院依法办理备受关注的“7·5”网络雇凶杀人案,批捕11名犯罪嫌疑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对黎某某为首的涉案达16千克冰毒的贩毒团伙提起公诉,全年公诉涉毒犯罪嫌疑人98人,较上年增加92%。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批捕强奸、猥亵等犯罪嫌疑人13。贯彻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畅通“信、访、网、电”多样诉求表达渠道,受理的215件信访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两级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省院、最高检实现贯通,群众“足不出县”即可获得高层次检察服务。

二、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动反腐倡廉

我们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清风正气的期盼,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做到惩治预防并举,切实发挥打击、预防、保护等多元作用。

惩治贪腐力度不减积极应对法律修改、立案标准提高对自侦案件办理带来的影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7人。优化办案结构,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大案1316人,人数同比增加45.4%;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要案44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先后对市商务局原局长许某某及涉案人邻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常务副主任李某某(正县级)、殷汇镇原党委书记胡某某(副县级)等立案侦查。坚决惩治民生民利领域贪腐犯罪,与扶贫、财政部门联合启动为期五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深挖窝案串案,查办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项目领域渎职案件55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7人、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3人。坚持纪法分开、依法反腐,对受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律师会见、权利义务告知、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贯穿办案始终。

预防工作实效增强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以“你我携手预防,共建廉洁池州”为主题,赴机关、党校、金融单位、国企等举办预防宣讲81场。结合案件查办,拍摄完成《反腐警示录--池州市检察机关查办教育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纪实》,开展重点行业预防调查20次,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21件。推动预防向基层延伸,编印《村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读本》发至全市村(居)委;九华山风景区院建成全市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半年来共接待41批次1100余人参观

三、坚持维护公正,不断优化监督质效

我们真诚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加强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和审判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聚焦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食品安全领域发力,一举监督立案非法销售疫区冻肉案件45人,涉案冻肉2400公斤,有力维护了“餐桌上的安全”,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8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依法不批捕161人,不起诉75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4人,纠正遗漏罪行2024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加强审判活动监督,154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率近90%;严格把好抗诉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着眼提高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全年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63件,结案61件,数量同比均增加1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7件。聚焦社会关注的民事案件执行问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协同法院做好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市院出台的《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被最高检刊用推介。着力防止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与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16件,均得到采纳。

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强化监管场所法律监督,合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加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力度,办理审查案件21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14人。坚决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清理出未交付执行的5名罪犯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的生效刑事裁判,积极督促未执行的财产刑尽快进入执行程序

四、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公信

我们积极落实检察改革各项部署,把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稳步推开检察改革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两级院顺利遴选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03名,继而选任出一批检察官助理,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得到优化。市院在落实省院“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实行业务部门以案(岗)定额、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创造性地完成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任务,入额检察官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占44%,“80后”人员占32%。探索、试行基层院“大部制”改革,积极推进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

不断深化规范司法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系列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规范司法知识全员闭卷测试,推动检察人员“学规范、讲规范、考规范、用规范”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自行完成658件案件评查,本年度办结案件全部评查,高于省院三分之一比例要求;在省院组织的专项评查中,全市案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坚决贯彻“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继实施《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不规范司法行为记录建档的规定》取得较好成效后,在全体检察办案人员中推行执法档案制度。

用心打造“阳光检察”。搭建全新便民窗口,在无试点要求的情况下,市院在全省率先建成集信访接待、窗口服务和公共办案于一体的检务工作区,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顺应“读屏时代”信息获取方式,两级院“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四位一体传播矩阵形成;市院微博稳居全省政务微博(检察系统)影响力“第一方阵”,在公诉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某某受贿案时,市院官方微博全程图文直播,超过5000人次“观看” 庭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17条,公开法律文书652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双千双百” [3]等活动,百余名代表、委员走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重大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依托短信平台及时发送代表、委员。较好完成最高检、省院先后组织、邀请的驻云南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淮南市部分省人大代表来池视察检察工作任务。认真采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检察宣传的建议,贵池区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察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宣讲镇、村行”活动,近2000名基层干部受到教育,引起较好社会反响。发挥“四员”[4]积极作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邀请参与案件评查,着力构建新型诉辩关系。

五、坚持强基固本,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我们始终把建好队伍、夯实基础摆到突出位置,多措并举、同向发力,不断打牢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

抓好思想引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在建党95周年之际,开展了包括一堂党课进基层、一个“党员奉献日”、读一本党史著作写心得等“十个一”内容的系列纪念活动,引导党员干警不忘初心、勤勉工作。在推进检察改革中,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确保人员分类管理等重要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中,注重结合队伍思想理论建设实际,立足检察职能,认真组织专题研讨,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抓紧能力建设着眼提高业务能力,两级院组织各类培训20余次,积极参加中政委、省院等举办的专家讲座、业务培训,与西南政法大学成功合办一期检察人员素能提升班。先后组织开展公诉、民行、职务犯罪侦防等岗位练兵暨业务竞赛活动,市院侦监、青阳县院公诉等部门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建立“刑事检察学习日”制度,构建队伍“传帮带”工作机制。检委会工作不断改进和规范,贵池区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重视人才选拔任用,通过竞争上岗,市院公开选拔年轻科级干部5名。

抓严纪律作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配合省院巡视组对市院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对最高检和省院两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完成对一个基层院的巡察工作。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对市院机关和各基层院开展了21次不同内容的检务督察,督察结果在检察局域网上公开。出台、施行《“互联网+”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自行开发应用软件,通过“互联网+”,创新干警工作日志管理,实现晾志、荐读、在岗轨迹查阅“一键通”;出台《机关作风效能管理通报的规定》,整饬精神不振、为政不勤、作风不实等“大错误不犯、小问题常有”的现象。

抓实基层基础继续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推动基层院创先争优。东至县院“温暖控申”品牌叫响,获省院薛江武检察长在《检察日报》撰文推介;石台县院被授予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检务保障有了新加强,市院与市纪委共建的办案业务用房正式投入使用,市院海绵城市项目(大院改造)获批立项;围绕服务执法办案和办公需求,深入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市院先后被评为市直机关综合考核一等单位、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双拥工作分获全市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市院反贪局被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注检察工作、关心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望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有差距;诉讼监督工作新增职能履行不够充分,有的领域监督还不到位;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高层次、复合型的检察人才还比较少;基层院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实现“五先”目标为己任,以加强法律监督为重点,以落实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打造过硬队伍为保证,强化担当,奋勇争先,为池州“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围绕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助力池州“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动向,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合力管控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任务新要求做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抓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延伸基层预防工作触角。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强对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案件查办,加强释法说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助推全面依法治市。

二、维护司法公正,在强化监督中回应新期待主动适应民生需求转变,强化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巩固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果,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做到抗诉与息诉并重。持续完善民行检察监督格局,积极履行新增职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切实纠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和行政违法行为等问题。牢牢把握刑事执行检察新变化,促进形成严密的监督体系。

三、推进检察改革,在创新工作中增添新动力继续稳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制度等检察改革,逐步运行新机制,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明晰、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加强检察办案人员执法档案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权利。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切实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综合优势,及时传递检察“正能量”,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建立检务工作区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

四、着眼长远发展,在完善自身中树立新形象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成果,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定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丰富代表、委员联络形式,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四员”作用,强化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继续推进规模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人员分类教育培训新模式。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开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扁平化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注重特色发展,着力培育池州检察新的特色和品牌。

各位代表,今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面对发展的新形势和群众的新期盼,我们将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积极作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幸福池州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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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解释

 

[1]“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

[2]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双千双百”: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组织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活动

[4]“四员”: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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