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你好,欢迎访问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站内检索:
 首页         图片新闻         检察动态         检察业务         党建之窗         队伍风采         基层传真         检察文化         光影检察
单位简介 检务指南
办案流程 荣誉史册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单位简介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77.80

因公出国(境)

5.00

公务接待费

26.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8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80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5万元,增长100%,系根据皖检办发【2014】63号《关于赴法国执行培训任务的通知》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池财行〔2014〕5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6.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友情链接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池州市人民政府
法制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安徽纪检监察网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398号 电话:2045661   邮编:247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