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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回顾
时间:2019-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6日在池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华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要求,直面职能转隶后新的形势和挑战,主动适应、锐意进取,全面完成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

一、主动融入、积极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我们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提供检察保障。

开展扫黑除恶坚决有力两级检察院迅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成立专班,强力组织、推进和落实。营造重拳打击凌厉攻势,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3人,推动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加速治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办理徐某某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把好检察关口,在审查陈某某等涉嫌聚众赌博罪时,依法变更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并予以起诉;扎实办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段某某等25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此两起案件共追诉遗漏犯罪14人。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7条。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全省检察系统首个新闻发布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8人、起诉1242人。

助推社会治理扎实有效。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安全,对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诈骗多家企业共计数百万元的曾某某等7人坚决提起公诉;保持对“黄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参与涉枪涉爆专项整治,对24名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公诉。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92人、不起诉103人,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障,参与惩治校园欺凌、“校园贷”,开展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市检察院公诉处、控申处分别被命名为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青阳县“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积极送法进校,受教育人数逾万人。助力脱贫攻坚,支持结对帮扶村建成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并产生效益,支持建成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推行司法救助+扶贫,帮助7名刑事被害人获得司法救助金16.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陷困。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维护经济秩序积极作为。服务创新池州建设,出台《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扎实办理朱某某等5人涉案金额超3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追捕的1人获刑十年。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从重打击汪某等伪造、销售九华山风景区门票的犯罪行为。关注民生民利,对某私营医院造假骗取近30万元新农合医保资金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9人,决定逮捕57人,起诉55人。

深化“温暖控申”成效显著。做大做实“温暖控申”品牌,出台《“温暖控申”品牌规范指引》,形成“一次性跑腿、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把手工程、一公里延伸”的池州经验,努力把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初期、在首办;去年11月,省检察院在池召开现场会,将“温暖控申”品牌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皖检版在全省推广。高标准建成新检务工作区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出形象标识,引入智能元素,集控申接待区、检察服务区、公共办案区和特色功能区于一体,为信访群众、案件当事人、律师同时提供线上线下的暖心服务。九华山风景区检察院延伸“温暖控申”触角,在各村(社区)设立联络点,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二、立足市情、做优特色,助力打造绿色池州

我们紧紧围绕绿色池州目标定位,深化生态检察,守护生态之城,得到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批示[1]肯定,《法制日报》《安徽法制报》均在头版头条报道池州生态检察模式。

注重加大力度、重拳出击。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亮明红线,起诉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32件,同比上升83.3%。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原前江工业园区固废污染案发生后,贵池区检察院迅即介入,依法一次性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 要求给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228万余元等,公益诉求全部得到一审法院支持;东至县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胜利涉外跨境危废倾倒案。对两地发生的污染环境涉案的5家公司、17名个人全部提起公诉,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注重外在衔接、内部协作。主动争取将听取生态检察专项报告增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助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化生态检察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了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的职责;联合水务部门下发《关于建立池州市“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的意见》;会签加强牯牛降自然保护区检察监督工作办法,系省内首个跨市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聚焦长江池州段、升金湖、秋浦河、青通河、九华山(南阳林场)等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基层检察机关之间或与有关责任单位建立联动保护机制。完善生态检察“一盘棋”格局,组建专业团队,评选办案能手、典型案例,形成积极导向。

注重环境修复、源头预防。继主导建立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机制后,又联合出台涉地(矿)刑事案件“土地复垦(矿山修复)”、涉渔刑事案件“增殖放流”实施办法,已推动生态复绿572.9亩、投放鱼苗11万尾,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和教育引导多重效果。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特色小镇等区域和林长办等机构设立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作为全省首批3个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之一的石台县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获省财政直补资金100万元,并已开办首期培训班。协调将生态环境犯罪庭审设到案发地,在群众家门口面对面普法。

三、把准定位、勇于监督,积极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以积极作为强化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群众公正获得感。

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坚持不枉不纵,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2件,监督立案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21人、纠正遗漏罪行24人。扎实开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专项监督,监督立案和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提起刑事抗诉7件,曾引发广泛关注的“7·5”网络雇凶杀人案经抗诉后,其中5名被告人被市中院改判为实刑或被加重刑罚;对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及时申请强制医疗。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提出改进监管意见;对3名社区矫正人员予以监督收监。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全面加强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各类监督案件121件、办结112件,均继续保持年20%上增幅,刑重民轻的状况得到改善。以社会关注的虚假仲裁、公证违法、怠于强制执行为着力点,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构建市、县区检察院一体监督模式,严格把控监督质量;对裁判正确的,耐心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止争。

检察公益诉讼加快发展。当好公共利益代表,依法对13名环境资源类犯罪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损害公益者既受到刑事处罚,又付出经济代价;对公益遭受损害而负有保护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基层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助推解决固废及污染物堆放等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对使用明令禁止的化学添加剂加工面食制品的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监督立案。东至县检察院、石台县检察院各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实践》白皮书十大诉讼程序典型案例、十大诉前程序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自觉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

我们不懈完善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激发活力,主动公开促进公正,努力赢得更多认可度和满意度。

司法责任制有力落实。突出检察官办案自主权,检委会集体讨论案件比例逐年大幅下降。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实行月通报,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渐成常态。改进、加强绩效考核,实现绩效奖金差别化发放。在运行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形式基础上,普遍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贵池区检察院建立专司办理轻罪案件团队。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4名,办案辅助力量得到充实。在全省率先试行基层检察院“大部制”改革全覆盖,扁平化管理释放积极效应,检察官人均办案数增加30件,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0.6%16.7%,省委有关负责同志批示[2]要求对此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推广,此改革情况还被《中国改革报》刊载报道。

检察公共关系持续改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报告落实司法改革等情况;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热点,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旁听庭审大观摩、服务大局大展示等活动;积极邀请“四员”[3]参与案件评查评议。多渠道、多载体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官方微信微博“朋友圈”持续扩大,影响力稳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包揽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法宣办等六部门举办的第三届 “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作品大赛法治故事类两个一等奖。通过办案落实普法责任,从而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规范化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掌上”可看;拍摄的农村法治题材微视频《糊涂》,获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最佳微视频奖”,系视频类奖项全省唯一获奖单位。

五、扛起责任、实抓严管,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提素能明纪律,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突出政治领航。抓实政治建设这一根本,通过书记讲党课、专家忆党史、全员过党日等多种形式,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坚定“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新建220党员活动室内容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型党组织”称号。

锤炼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开展办案条线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业务竞赛,在未成年人检察和公诉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分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公诉标兵”称号。着眼开阔视野,先后在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开设干警素能研修班,受训160余人。在全市系统内举办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获奖选手巡回报告会。因业绩突出,1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一等功,为池州检察史上第一例;1个集体、2名个人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1名个人被记三等功,受奖数占全省各市总数的28.6%

强化正风肃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施行全程记实制度推动履责有力、倒查有据;加强和改进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工作。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活动,以及以“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为主题的作风效能和纪律集中整顿。常态化、即时性评查案件,对18名干警19个办案“瑕疵”记入不规范司法行为记录专项档案,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记录数逐年下降;编印《常见不规范司法行为警示手册》2.0版,警示、约束效果显现。

筑牢基层基础。重视基层发展,助其补充新鲜血液,积极选树扎根基层、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修订对各基层检察院考评办法,突出进取和创新导向。加强检务保障,完成市检察院机关大院地下地面改造和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借助智能语音系统服务办案、办公,建成、启用远程接访、远程提审系统,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得到提升。

过去一年,池州检察机关上下同心、砥砺前行,事业发展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为我们做好检察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对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给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认识还需深化,措施还应实化,回应还要更积极;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中的综合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做细;检察队伍距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少数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业务水平不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依然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各方支持、监督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今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体要求,把握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取向,优化监督职能、深化特色发展、强化队伍建设同向发力,坚持改革创新、持续规范司法、打造智慧检务一体推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围绕大局,确保服务更为精准。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出台有针对性工作意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坚决打击涉众型侵财犯罪,认真落实《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对待,慎用强制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生态检察决定,助力蓝天、碧水、净土立体保护。巩固和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创建成果,助推皖检版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向全国;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关怀和权利保护,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深耕监督主业,务求履职更为平衡。做优刑事检察,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刑事申诉全流程监督,实行捕诉一体,严格证据把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审前过滤、诉前主导能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着力补齐监督短板,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意见采纳率;突出涉及民生、涉企等案件的监督;用足用好检察建议,探索采取公开宣告、抄送副本等形式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和刚性。做实检察公益诉讼,同步加强生态环保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出典型案例,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治检更为有力。狠抓系统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活动,建强战斗堡垒;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高教育引导实效性,持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强化专业精神,扎实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加快自行侦查能力建设。突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狠抓班子建设,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扎实做好对基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持之以恒严肃纪律、整饬“四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大评查、检查和监督力度。

四、坚持强基固本,推动发展更为稳健。把推进改革作为基础性工程,固化既有成果,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完成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县区检察院“大部”机构设置。加强基层检察院“八化” [4]建设,大力培育品牌、典型,加快特色发展。实化检务保障,做到硬件软件并举。深化检务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群众更有效了解和感知检察工作;规范运行检务工作区,完成县区检察院对应项目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工作透明度和亲和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法律监督重整职能再出发。唯有奋斗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真抓实干、奋勇前进,为服务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全力书写新的篇章!

有关用语说明

 

[1] 20185月,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批示:池州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服务生态立市发展大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走出了一条生态检察新路子。望认真总结经验,为全省生态检察提供可学可复制的样本,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再创新高

[2] 201810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批示:池州市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早已完成,可以专题调研,总结推广

[3] “四员”: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

[4] “八化”:指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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