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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发力 实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水平提升的双赢多赢共赢
时间:2023-04-28  作者:  新闻来源:池州市  【字号: | |

▲在市看守所走访调研

“市看守所目前在押人员数量有多少?”“律师会见室有几个?会见程序有哪些?”“在押人员的医疗、食宿保障机制是怎样的?”“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画面以及重点案件数据是否实时通联?”……4月20日,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来到池州市看守所,实地调研驻所检察工作,池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传彪陪同调研。

▲实地查看监区

▲实地查看市看守所食堂

在池州市检察院驻池州市看守所检察室,陈勇实地查看了驻所检察室工作环境。看到驻所检察室里大屏幕上的实时画面,他强调,监控录像是看守所检察不可或缺的手段,驻所检察人员要加强信息化运用,对午休、夜间、周末等重点时段和新入所、未成年、老病残等重点对象、以及管教室、禁闭室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录像的查看,同时要注意精准施力,避免将监督变成监管。

详细了解当前驻所检察工作情况后,陈勇与孙传彪一同查看了市看守所指挥中心、男子监区、在押人员食堂等场所,详细询问了各场所管理流程及规范。

随后,在座谈会上,市看守所汇报了工作情况,双方就监管中的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方式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座谈会现场

▲陈勇讲话

他强调,要深化工作理念,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驻所检察与看守所职能分工不同,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依法顺利进行的目标是一致的。既要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看守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得到正确的实施,也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要深化监督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要办事,也要办案,进一步增强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效果。要落实工作要求,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根据最高检、省院关于驻所检察的相关要求,持续规范派驻检察工作,标准化落实驻所人员工作日在岗、业务登记、检务公开等目标管理规定,强化依法履职质效,维护公平正义。要优化监督方式,用科技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将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加强驻巡融合,在发挥派驻检察的支持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巡回检察的监督检查利剑作用,增强一体监督合力。要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预防提醒。依托联网大数据,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与市看守所共建的联席会议、协调通报等制度作用,增强联动机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守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为市看守所争创全国一级看守所提供检察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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