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尚良智一行专程来到青阳县检察院,送来一面“支持园区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对开发区园区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
2017年6月,坐落于青阳县开发区的安徽某华建设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青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青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积极联系各被害人,查明各被害人收到劳动报酬的相关情况及对该案件处理意见。经审查,某华公司具有自首情节,在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整改指令书后,积极筹措资金,短时间内即将所拖欠劳动报酬全额支付,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在青阳县经营的十余年期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政府上缴税收3500余万元。据此,青阳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某华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尚良智主任对县检察院为园区企业健康长远发展保驾护航表示衷心感谢。青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毕若痴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在办案中争取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
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