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随后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开庭审理持续了一天,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办理徐某某等十一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中我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工作周密部署,院部门紧密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打小打早”、“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398号 电话:2045661 邮编:247000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