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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绿色发展,展现检察作为—东至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至县检察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敢于担当作为,加大保护力度,推进工作落实,为守护生态东至、绿色东至提供司法保障,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018年,提起公诉破坏资源保护类案件81113人,同比上升72.3%,其中滥伐林木案5663人,非法狩猎案2237人,污染环境案11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2人。对此类案件,快审快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准确有效地惩治犯罪。

 

  二是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胜利镇黄石村固废倾倒污染环境案。201887日,东至县检察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对左某某等11人提起公诉,此案是长江流域固废污染环境案件,同时涉外。

   

  三是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先后设立升金湖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县经开区检察官工作室,与贵池区院签订关于长江池州段和升金湖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与县水务局、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充分发挥经开区检察官工作室作用的意见》,加强重点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筑牢污染防治的司法屏障。

 

  四是落实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制度。作为林业大县,滥伐林木犯罪居高不下,占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69.1%。在打击涉林犯罪的同时,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与林业部门联动,依托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积极督促修复生态环境,共计补植扶绿235.7,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件,依法办理土地行政管理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对破坏农村耕地、倾倒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9件,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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