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警钟长鸣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6月25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县处级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和部分与会人员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徐华兵检察长在总结发言时指出,中央通报阜阳市在脱贫攻坚、城市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市院党组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就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他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遵循。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充分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危害,时刻对照政治标准,保持清醒、保持定力;要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始终,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在检察办案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要把守规矩作为立身之本。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到心中有尺、心中有戒。对于我们检察机关和党员干部,要谨慎用权、坚守底线,慎重交友,净化“朋友圈”,切实做到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亏心;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从中央《通报》中深刻汲取教训,带头守规矩、存戒惧、守底线。
三要把见行动作为政治自觉。重点把握学、查、改三个关键词。一是入脑入心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对待《通报》中的问题,要注意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对标对表查。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对标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部署,对标省委“十戒十做”和“四对照、四检视、四整治”要求,对照市院有关工作清单,深入查找问题病灶,决不能把《通报》中的问题当作“故事”来看,而是作为“活教材”。三是从严从实改。院党组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高度重视,结合“基层减负年”活动和上级部署要求,专门研究下达“基层减负年”工作清单,提出减少工作例会频次、减少不必要的发文,减少行文中的“穿靴戴帽”“长篇大论”,叫停不必要的留痕,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等具体举措,关键是要落实,见行动。对工作中的“慵懒散”“推拖绕”问题,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加以解决。
四要把“谋发展”作为重要考量。围绕张军检察长“十二字”总要求,要把“谋发展”落到实际工作中去。要进一步谋划好“四大检察”,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业务条线的同志要多“走心”、加把力;要在认真盘点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谋实谋细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思路、目标和举措,进一步自我加压、负重奋进,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氛围;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空白地带、不实之处,以实事求是的心态克服形式主义,以真抓实干的状态克服官僚主义,振奋精神,积极作为,促使各项工作再往前迈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