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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职业良知 高奏公平正义之歌
时间:2014-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坚守职业良知   高奏公平正义之歌

青阳县院  王杜鹃

 千百年来,不管处于什么时代,一个运转有序、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都是一个公正高扬的社会,一个有职业良知的社会。每个人各司其职,不懈怠,不越界,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个逻辑看似简单,但对于个人,对于整个社会,乃至于国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良知和正义的坚守则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良知是什么?它是在良心的基础上加以思考,需要将人的内在情感、道德信念和价值意识综合起来,对何事该为、何事不该为进行判断,在缺乏现实依据的时候,不假思索地自立自成。郭沫若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良知是将心立于天地之间,强调秩序遵守和自我约束。没有了良知,个人就遗失了做人的根本,国家就丧失了法度,社会更勿论公平正义。

坚守职业良知,是一份社会责任,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否爱岗敬业、能否敬民爱民最基本的要求。坚守,意味着付出。坚守,源自于热爱。坚守,代表着执着。坚守,扎根于奋斗。职业良知是干好任何工作所必备,也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出发点。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守职业良知的意识,才有可能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健康、有序、高速的发展。

如今的世界日新月异,岁月的年轮滚滚向前。我们正处在一个不断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时代,一个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一个日趋重视秩序遵守、维护和强调人权保障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司法人,应当感受到莫大的荣幸和肩负的沉重责任。司法人员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使命。司法人员是法律的守护者,是国家强制力的责任主体,其专业素质的高低、业务能力的强弱、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国家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安全方面做的是否好,是否到位。而司法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危,直接联系着社会运转的方方面面。因此,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司法人员更应做好坚守职业良知的模范,而不是随波逐流、明哲保身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才能守住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尊严;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才能执法为民、呵护百姓权益;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才能顶得住压力、抗得住干扰;只有坚守职业良知,忠诚无悔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弘扬法治,做到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才能彰显法律这个社会生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才能守牢这道最后防线。

法律是我一生的信仰,因为它是现代社会的标志和基石,更能带领我们的民族走向光明的未来。有人说:“法律工作是社会的最后底线。”那我要说:“检察工作是法律的最后底线.”它或许不像公安工作与犯罪分子搏杀在第一线,没有法院工作那样掌握一个人的生杀大权,更没有律师工作参与诉讼全过程的自由度。但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公诉,维护公正,惩罚邪恶。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任何司法部门和办案环节,谁出现问题,都会置于我们的监督之下。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是检察机关工作永恒的主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与公平正义的联系更为紧密,在维护公平、公正方面就有更大的责任。

20141020,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这样的时代,做一名法律人是我的骄傲,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我的理想,我知道离这一目标我还有很大差距,许多挫折和困难也许在不远的前方等着我,但我会微笑面对。可能我永远也达不到理想的彼岸,但我在跋涉中会领略无限风光。不断增强党性,一直严守纪律,始终廉洁从政,我的人生就有了标杆,有了动力,有了前进的方向。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中去,我会高奏公平正义之歌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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