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公诉部受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中含有一名日本籍人员。为适应涉外案件的特点,确保程序合法,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承办检察官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专门为其聘请了翻译,并将其阅读签字的权利义务告知书翻译成日语。此外,为保证翻译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场签字、封存,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办理。
本案的顺利办理,不仅为我院规范处理涉外刑事案件提供了经验,也让办案人员拓展了办案思路,锻炼了办案能力,为今后积极探索涉外案件办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李光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