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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致伤害 不诉决定化干戈
时间:2018-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东至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程某和被害人吴某系同村邻居,今年6月份因占用门口停车一事大打出手,造成吴某轻伤,后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经了解发现矛盾的焦点是由于彼此之前相处形成间隙,再加上日常生活中偶有隔阂,此案的发生只是平日矛盾的导火索,现双方已达成谅解,于是启动了轻微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并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1026日承办检察官和联系乡镇检察官一道来到当事人所在村部,向程某送达并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为防止双方再次“因案生隙”,检察官向他们进行了以案释法,耐心地解释了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目的与意义,并进行了悉心劝解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表示今后不再因小事发生冲突。 

   东至县检察院检察官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和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强化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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