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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江工业园污染环境系列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9-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星源矿产品贸易中心、戴某某、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违法转移、堆置、贮存有害固体废物,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郑某某、安徽海易物流园有限公司违规利用贮存固体废物,池州市鑫茂公司、安徽海易物流园、池州市广源公司违规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导致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中央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对我市良好生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我院积极担负起保护环境公益的职责。在完成前期证据收集、法律论证后,第一时间向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贵池区人民法院判令上述被告依法承担应急处置费用、对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恢复原状或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属性鉴定、应急处置方案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各项鉴定评估费用,并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2018年12月29日,该系列案在贵池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池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系列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利惩治了污染环境行为,为后续生态环境修复创造良好条件,也有力警示与威慑了潜在环境污染行为人。该案的成功办理,也为我市今后同类型案件办理打下良好基础,树立成功的典范。(来源:贵池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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