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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200万,贵池区检察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涉案金额200万

贵池区检察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池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多达20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并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01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周某某在安徽某县经济开发区成立置业公司,该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达1亿元,但实为空壳公司,实缴资本为0元。公司成立后,周某某以空壳公司的名义宣称公司可自筹10多亿资金投资项目,并成功与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酒店及住宅小区项目投资协议书。

2017年,池州籍被害人孙某某得知该项目后与周某某取得联系,想要承建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周某某在无实际履行能力、未缴纳该项目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谎称自己系知名大学毕业,该项目手续齐备,可将总价约5000万元的附属工程交给被害人承建,但要求被害人向其交纳200万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被害人孙某某信以为真,第一时间向周某某的公司转账200万元,哪知数月过去了,该项目一直未能动工。孙某某在发觉被骗后,多次向周某某讨要保证金,但周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案发前仅归还被害人7万元。孙某某无奈于2021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警。



02

审查起诉



经查,周某某在多地成立多家空壳公司,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对外收取的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公司的唯一资金来源。周某某一直以来均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退还被害人的履约保证金并维持公司运转,孙某某的200万元也在到账后的短时间内被周某某用于偿还债务、退还他人保证金以及公司运营支出。检察官在审查中还发现,此前周某某已用同样的作案手法诈骗他人100余万元并因此获刑。

该案的审查起诉阶段,周某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最终选择自愿认罪认罚。贵池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既无实际履行能力,也无真实标的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工程履约保证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贵池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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