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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特制定全院普法责任清单,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业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诉法》等与刑事检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侦监处、公诉处、监所处)

2.重点宣传普及《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等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民行处、办公室)

3.重点宣传普及《国家赔偿法》《安徽省信访条例》等控申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案管办、检委办、控申处)

(二)非检察业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重点宣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责任单位:政治部)。

2.《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由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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