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
时间:2020-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5日在池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聚焦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平安稳定

我们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底线思维,切实展现保大庆、促稳定的政治担当。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保持高压态势围绕深挖根治目标,依法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86人,起诉146人。东至县检察院公诉的陈某兵等25人涉黑案两主犯均获刑20年以上,且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池区检察院以涉嫌18项罪名对陈某青等30人涉黑案审查起诉,专案组得到省检察院嘉奖。紧盯大案要案,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诉遗漏黑恶犯罪同案犯12人,纠正遗漏罪行20人次,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不认定为涉恶6件。强力“打伞破网”,依法对2名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反向排查过去五年刑事案件,摸排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153条。切实营造斗争氛围,积极深入社区、村组、看守所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动员举报或提供线索。

始终注重标本兼治。积极参与平安池州建设,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8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1634人,同比分别上升27.5%19.7%;起诉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涉毒等重刑犯罪98人。在重拳出击的同时,注重打防并举,向基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7份,并跟进督促落实。坚持以案释法、促进守法,石台县检察院立足当地易发、多发刑事案件情况,依托扶贫夜校开展精准预防,得到积极评价;九华山风景区检察院在全力参与佛教商业化治理中,坚决打击冒充僧人骗取钱财犯罪,务求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全市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数同比分别下降5.2%15.3%,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承担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主导责任,充分发挥其惩治犯罪、优化资源、提高效率、减少对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过去两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适用率均在80%以上,处全省靠前位置;建议并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占所办案件比例超过79%,实现效率与公正同步规范信访办理,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建设,“五个一”做法[2]得到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推荐,有力助推全市政法机关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温暖系列品牌。完善检务便民利民平台,全面建成“一站式”检务工作区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信访、来访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3],市检察院窗口获评市“百佳”文明窗口。积极借力“外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第三方化解重复访10件次,举行涉检信访公开听证3次;设置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门场所,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特殊程序,附条件不起诉3人,起诉侵害其人身权利犯罪30人;积极会同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督察消除校内宿舍等场所隐患,检查整顿校园周边“小饭桌”、文体店、流动摊等经营不合规问题;出台未检“六个一”工作意见[4],打造“沐童”统一品牌,与团市委会签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推广青阳县检察院经验做法,组建全市“检察官妈妈讲师团”,与法治副校长联动走进城乡中小学,教育学生增强自护能力、抵制校园暴力,受益群体近2万人次;贵池区检察院设立未检专门机构,建成开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19人,2个集体分别被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妇女维权岗”、省“巾帼文明岗”。做好劳动者权益维护,7名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公诉。

二、主动服务大局,着力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积极对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注重结合检察职能全面履职,做到保障不缺位。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以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为重点,坚决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办理安徽美人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套路贷”“校园贷”所涉犯罪果断亮剑,起诉相关犯罪44人,在一起虚构实体投资交易项目、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的网络诈骗案中,一次性批捕32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再度追赃挽损200余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张某某等10人跨市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依法公诉。

助力推进污染防治。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生态检察的《决定》,坚持办案为先,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179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案件6件。贵池区检察院扎实办理施某某等28人特大长江非法采砂案,各被告人均被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在办案中重视生态修复,推动开展补植复绿281亩、实施增殖放流34万余尾。注重内聚外联,围绕重要流域污染治理、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开展案件线索集中摸排;针对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非法采砂犯罪打击和公益诉讼难点问题,与沿江四市检察机关建立日常联络、案件协作、鉴定合作等七项工作机制。注重生态理念传播,石台县省级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基地常态开班,首次承办全省检察机关专训班,省首家生态检察展示馆加快建设。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八个一”[5]活动,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推介坚决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损害百姓利益的“村霸”行为,对某村原支书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强迫交易、破坏选举、敲诈勒索等犯罪快捕快诉。加强司法救助助力脱贫,全面“过筛”近三年涉农案件,摸排并办理9件司法救助案。东至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系乡镇制度,获悉贫困户张某某在外务工遇车祸而未获实质赔偿,全程代办争取司法救助金9.8万元,被省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持续做好结对帮扶,开展消费扶贫,创新建设道德超市,援助做好产业发展、抗旱保收等工作。

做实民企法治供给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慎用强制措施,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从轻处理或提出从轻建议。促成工作合力,与工商联会签服务民企工作机制,联合开展调研、宣讲,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赠阅防范犯罪风险法律图书。开展“护航民企631”行动[6],设立“服务专岗”,办理欺行霸市及实施“软暴力”等侵害民企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9件;复查、审查涉企民事申诉26件,市检察院对某民企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法监督抗诉后,使致其面临超千万元执行标的原判得以纠正。

三、强化法律监督,致力推进四大检察

我们坚持立足宪法法律定位,积极构建监督职能平衡发展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实行“捕诉一体”,由一名检察官或办案组同时承担一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办案效率有效提升。坚守客观立场,依法不批准逮捕87人,不起诉106人,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改变定性6人。刑事诉讼监督扎实开展,监督立案15人,监督撤案16人,提出刑事抗诉9件,三项核心数据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就31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采纳;对27件特赦案件的审查意见全获采纳。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稳妥履行14类职务犯罪[7]查办职能,4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在全省检察机关实现较早开局;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人,先后公诉滁州市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盛必龙,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等受贿案。

民事检察稳步推进。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等监督案件73件,办结66件,均继续保持每年25%以上增幅。着重对涉民企、民生权益的案件开展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纠正违法行为检察建议6对裁判正确而申请无据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28件。核查虚假诉讼线索并立案13件,依法监督的曹某某因虚假调解背负160万元债务案,促使再审重新确认债务为26.6万元。深化民事执行监督,支持法院执行攻坚。

行政检察扎实开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2件,案件办结数是上年度两倍。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并取得实效,市检察院办理的退役军人洪某某不服补评伤残等级的监督案件,通过释法说理,使申诉人接受原处理决定并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妥善化解一起历时两年、跨越三级、经五单位处理的争议,发出的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也得到相关行政机关全面采纳。该案得到最高检刊用宣传。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办案工作提质增效,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8条,立案5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0件、行政公益诉讼31件。起诉的原前江工业园固废污染案维持原判,昭示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17件典型案例之一,系安徽唯一一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青阳县检察院、九华山风景区检察院分别就网络外卖平台经营不规范问题、某酒店售卖含禁用添加剂的面食制品行为,履行诉前程序。对环境类公益诉讼“回头看”,协同推进沿江岸线生态恢复、升金湖围网养殖治理等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的18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回复整改,实现在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优状态。

四、坚持从严管理,倾力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对照“四个铁一般”要求,以严实标准强化干事创业组织保证,更好担负法治责任。

突出政治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专题研讨,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明确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形成内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阵地作用,市检察院成为四家“市直机关党建示范基地”之一,并荣获“全市示范型基层党组织”称号;石台县检察院在县直机关中率先挂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并开展系列活动。

强化专业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采取“现场+网络”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规模化实战培训和专项业务授课,继续与高校合办素能研修班。加强干警办案活动监督,通过案件常态评查、办案即时监控、程序上网公开等手段促进严格规范,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类案办理。鼓励创先争优,全市30余个集体和个人获省检察院或市直表彰奖励;青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东至县检察院获评市“十佳”诚信单位。

狠抓纪律作风。注重“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设立检务督察专责机构,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绝不护短。强化常态教育管理,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务求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记录报告制度。持之以恒整饬“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和检查通报力度;制定系统内减负清单,确定实施了一批减负事项。

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员额“有进有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办案权限进一步拓展、履职责任进一步明晰,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实行绩效差别化考核办法,更加客观公正评价检察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以机构“瘦身”和优化促工作提效,完成市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及县区院“大部制”改革重整。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落实到全部检察工作中去,积极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和员额检察官述职工作,主动配合开展调研,积极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将意见建议落实落细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走访通报检察情况,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我们深切感受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增强,办案中的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仍要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存在履职薄弱环节,诉讼监督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对监督意见、建议的跟进落实需要加力。三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相关配套措施还要持续做细。四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结构不优、能力不强和人员流失并存的状况亟待改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检察担当,践行为民司法,建强过硬队伍,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努力为加快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高点站位,自觉服务大局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做到力度不减、举措更实,促进形成长效常治。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办案提出精准治理建议,持续完善“温暖控申”化解矛盾纠纷各项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群众安居。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强金融领域犯罪管控,实化“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完善参与脱贫攻坚的检察举措,共同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参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实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一体推进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法治宣讲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

二是紧抓主业,完善监督格局。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引导侦查、诉讼监督能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主导作用,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和刑罚执行有力;加强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提高监督的准度和深度,加强类案监督,推动基层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转型发展。稳步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诉讼公平、行政执法公正,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新着力点。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法定领域履职与注重探索拓展相结合,力求更好保护社会公益。采取公开宣告、公开送达等手段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三是固本强基,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落实检察改革及其配套制度,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推动市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面效应更好释放,确保上下内外衔接有序。优化检务管理,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发挥科学评价机制作用。推动检察新闻宣传、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同步,促进社会良好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拓宽检务公开渠道,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便民利民品牌建设,助力提高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智慧检务发展步伐,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技术及其成果有效服务检察工作。

四是锻造队伍,夯实组织保障。立足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目标,巩固和运用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和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弘扬办实事、求极致的业务精神,落细干警能力培养、岗位练兵相关机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干警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对县区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实绩。

各位代表,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我们既对所处时代自信满怀,又因肩负使命深感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奋发作为,为服务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贡献检察新力量!

 

 

 

 

 

 

 

 

 

 

有关标注说明

 

[1] 2016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试点两年并取得积极成效后,201810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法律层面正式确立该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10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范围和条件、从宽把握、权利保障、公检法工作职责等十三方面的内容予以了明确。

[2]指一次性跑腿、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把手工程、一公里延伸。

[3]2019年全国人代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去年5月,市检察院围绕上级部署和有关文件,出台《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规定》和《池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电、来邮办理答复工作规定》,以高标准、细要求,确保承诺兑现。

[4]指创建一张“牌”(“沐童”未检品牌),建成一方“地”(“暖心驿站”基地、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上好一堂课(通过检察官妈妈讲师团普法),联通一条“线”(形成内部专业办案与外部社会化支持的无缝对接),打造一朵“云”(借力信息化提高未检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撑开一把“伞”(针对未检案件特殊性,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助的一体机制)。

[5]指一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一次扫黑除恶大排查、一次司法救助大摸底、一次生态环境大巡查、一次坑农害农犯罪大扫除、一次护农助农大行动、一次法治文化大宣讲、一次生态检察大培训。

[6]指实施六项举措,即走访企业实调研、畅通渠道听诉求、立足职能严打击、审慎办案重保护、依法监督优环境、普法宣传防风险;结合三项工作,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结合“温暖控申”工作;建立一套与工商联的联络沟通机制。

[7]20181026第三次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法律赋权和上级部署,市一级以上检察机关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的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14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

 

 

 

 

 

 

 

了解检察工作更多情况,敬请登录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www.chizhou.jcy.gov.cn),或关注、订阅“池州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号。

              

新浪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号        “今日头条”官方账号

 

友情链接: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398号
电话:2045661 邮编:247000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