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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1月)
时间:201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池州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三区”建设大局

拓宽服务大局途径。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服务江南产业集中区、市县(区)工业园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主动融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在江南产业集中区成立检察室,在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检察工作站。探索服务新途径、新模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督,提升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40件60人,其中,涉案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案件4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件2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

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执法不忘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民事纠纷、犯罪所得与合法收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企业不规范融资等罪与非罪的问题,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在严格依法办理涉及企业案件的同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企业涉案款物,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平安池州建设

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2人,提起公诉1087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9.5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办理刑事和解6062人,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122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控告申诉接待质量。强化释法说理,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不断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机制。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要求,积极推动涉检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全年受理举报140件、控告申诉112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82人次,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积极开展案后帮教,加强教育、感化、挽救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活动,起诉涉黄涉赌犯罪嫌疑人63人、涉枪犯罪嫌疑人4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管理的建议。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站建设,全市15个基层检察工作站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职能作用得到发挥。我市加强检察工作站建设,延伸触角、服务基层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突出查办重点,认真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贪污贿赂案件、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贪污贿赂案件。与有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重视挖窝查串、以案带案。积极转变侦查模式,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主体作用,优化侦查资源配置,提高了自侦办案工作成效。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件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 查处大案28件,大案率同比上升了10%。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部署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在完善侦查机制、加强工作协调上下功夫,加大办案力度。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有力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题2011—2012年度全市职务犯罪情况,向市委、市人大提出预防对策。开展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全市21个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对近两年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讲座进乡村”活动,举办专场预防宣讲28场,实现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预防教育全覆盖,4300余名工作人员接受教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64场。结合自侦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8件。注重预防基础工作,开展案例分析38次、预防调查3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98次。

四、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纠正遗漏同案犯7件8人、遗漏罪行10件10人,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无罪的人受到法律保护。推进“两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3人。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严格把握逮捕条件,慎用逮捕措施,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件次,纠正漏捕2件7人,依法对6名无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履行民事执行监督等新增职能,构建以抗诉为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成效。全年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民行案件3件、提出民行抗诉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支持起诉6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强化看守所日常安全防范检查,开展全市监管场所集中安全巡视检查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促进监管场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及时纠正脱管漏管。格依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做好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工作。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6件6人,办理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反贪污贿赂工作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具体办法》、《关于加强同市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改进代表、委员联系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检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走访在池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全年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3件6人。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规定。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市检察院开展集中督察活动7次,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管理、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认真落实高检院新颁布的检察干警“八个严禁”,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认真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高检院新颁布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细化办案工作规定,规范各个办案环节。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市县(区)两级院全部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制定实施《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案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并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规范办案行为。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提高队伍政治素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升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重视支持下,市检察院先行试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走访,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四风”,干警群众观念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实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招录引进与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鼓励干警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开展以师带徒”活动,培养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加强检察业务研究,举办“普通经济犯罪证据标准”研讨会,推动研究成果运用。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开展“三查三评”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群众工作日”制度,全年有797人次走访基层,宣传法制、服务群众、听取意见、回应需求。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道德防线。开展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标兵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浓厚廉政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对干警严要求、严管理,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责任事故。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强对口指导,努力为基层院解难题、办实事。争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支持,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在市县(区)两级院建设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更新添置侦查装备,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推进检察“两房”建设,市检察院建成控申业务用房,办案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四个基层院“两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发展,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市9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双拥工作优秀单位、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特别是群众工作成为池州检察的特色亮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检察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仍需强化;二是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民行检察监督方面迫切需要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检察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高层次专业人才短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三区”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加强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积极深化改革,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池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为各项改革措施在池州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市委确定的整体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服务改革发展的具体要求,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和保护等职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工业、旅游“两大支撑产业”较快发展,保障人居城市、新型城镇化、美好乡村“三大建设”顺利推进,服务池州“三区”发展。

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池州建设。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美丽池州预防行”活动,努力从源头减少腐败发生。加强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严格执行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两级院数据互联互通,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强化案件管理,加强案件期限预警、程序监控、涉案财物监督、案后评查等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检察干警办案责任意识,促进严格依法规范办案。

四、坚持正确方向,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具体部署,及时将年度改革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健全反腐举报制度,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改进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完善案件管理、业务考评、内部监督机制,探索基层院执法办案力量整合等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综合效能。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加强检察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八个严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继续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装备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意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院建设取得新进展。

六、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深入推进群众工作

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在增强干警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反对“四风”上下功夫,务求取得最佳成效。坚持群众工作日制度,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站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幸福池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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