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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公开】2021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931人,同比上升47.8%;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166人,同比上升99.6%;不捕率26.8%,同比增加5.47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3150人,同比上升37.3%;不起诉1942人,同比上升102.7%;不起诉率12.9%,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 

从逮捕罪名看,排前五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196人、诈骗罪581人、开设赌场罪51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74人、故意伤害罪326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3284人、盗窃罪1547人、诈骗罪957人、交通肇事罪876人、开设赌场罪760人。 

从新罪名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起诉袭警罪6人、高空抛物罪2人、妨害安全驾驶罪2人。 

从犯罪手段看,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1142人,同比上升74%,占起诉总数的8.7%,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2907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6.3%,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8146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6372人,占提出总数的78.2%,同比增加30.3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6.7%,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71件,同比上升0.8%;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49件,占监督数的67.1%,同比减少5.7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58件,同比上升14%;已纠正159件,监督采纳率为44.4%,同比减少37.8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25件,同比上升54.3%;法院同期审结57件,其中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21件,占审结总数的36.8%,同比减少13.1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6件次,同比上升17.9%;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6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同比增加23.5个百分点。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人,去年同期12人。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最多的是:滥用职权罪3人,占50%;涉及徇私枉法罪2人,占33.3%。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126件,同比上升72.4%;同期审结715件,同比上升16.1%。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4件,同比上升69.2%;法院同期采纳30件,同比上升87.5%。向法院提出抗诉114件,同比下降5%;法院同期审结76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42件,占审结数的55.3%,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13件,同比下降12.4%;同期审结79件,同比下降12.2%;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件,同比下降30%;法院同期采纳42件,同比下降4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67件,同比上升123.4%;同期审结243件,同比上升74.8%;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2件,同比上升67%;法院同期采纳74件,同比上升15.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12件,同比上升51.4%;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7件,同比下降45.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件(去年同期0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73件,同比上升92.9%审结465件,同比上升66.1%;共支持起诉436件,同比上升56.3%;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80件,同比上升70.4%,占支持起诉数的87.2%。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长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81件,同比上升132.1%;同期审结91件,同比上升18.2%。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上升50%法院同期再审结案1件,再审改变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5件,同比上升200%;同期审结8件,同比上升100%;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133.3%;法院同期采纳37件(含上期积存)。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1件,同比上升27.5%;同期审结56件,同比上升86.7%;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采纳41件(含上期积存)。 

四、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674件,同比上升89.2%;共立案办理1004件同比上升97.6%;其中民事类立案128件,同比下降10.5%,占立案总数的12.7%;行政类立案876件,同比上升140%,占立案总数的87.3%。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919件,同比上升12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05件,同比上升65.3%,占诉前程序总数的22.3%;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714件,同比上升155.9%,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7.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9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4.7%;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诉讼总数的5.3% 

同期法院审结的公益诉讼案件86件,判决支持85件,占裁判案件的98.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更加有力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75人,同比上升78.6%,占整体刑事犯罪的2.9%;不捕175人,同比上升186.9%;不捕率50%,同比增加11.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3.3个百分点。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44人,同比上升74.7%。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30人,同比上升43.8%;不起诉112人,同比上升69.7%;不起诉率32.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9.6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3人,同比上升1.6倍。附条件不起诉率22.2%,同比增加7.7个百分点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24人,同比上升86%。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97人,同比上升77.5%。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366人次,同比上升44.1%;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665人,同比上升44.6%;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涉未成年犯罪案件286件,同比上升125.2% 

六、信访案件数量增长,司法救助力度加大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7576件,同比上升54.87%;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5件,同比上升66.7%;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1件,同比上升83.33%;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26件发放救助85人,同比上升73.5%;发放救助金额149.8万元,同比上升51.8% 

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成效明显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56人,同比上升86.7%;起诉100人,同比上升3.1%。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60人,同比下降5.3%;不捕92人,同比上升55.9%;不捕率36.5%,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9.7个百分点。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597人,同比下降7.3%;不诉174人,同比上升41.5%;不诉率22.6%,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9.7个百分点。 

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4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33.3%。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116.7%。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5115件,同比上升42.1%。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561件,同比上升107.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554件,同比上升36.8%。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是:刑事检察类案件3395件,占66.4%;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92件,占17.4%;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521件,占10.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1人次,同比上升30%。其中,检察长列席51人次,同比上升37.8%;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0人次,同比上升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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