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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时间:2022-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池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过去四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转化为动力,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检察工作在稳的基调中保持进的态势,有效服务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

四年来,我们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工作接续取得新成效,凸显了“五个始终”:

——始终在坚定正确方向上坚毅履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干警理想信念和法治信念更加牢靠。领悟新形势新任务,推动重心逐步转至谋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来,法律监督体系在重构后迎来重塑。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确保与发展需要相匹配。

——始终在聚焦“国之大者”上聚力担责。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要点明确、举措务实,服务民企积极主动,生态检察工作被中央媒体头版头条报道。围绕产权司法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相继出台针对性工作意见。

——始终在把握人民立场上把好落点。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温暖控申”品牌被推广至全省检察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连获“先进”。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执法司法群众满意度稳居全省地市检察机关前列。推出“沐童”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广获好评。

——始终在创优法治环境上创新进取。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刑事检察稳中向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细,检察公益保护增效“扩容”

——始终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加压赋能。市检察院成为市首批党建示范基地后,机关党委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相关品牌入选省委组织部“领航”计划。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办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业绩考评规则。激发担当作为,抓实基层发展,全市25个集体、34名个人受到党中央、省委、最高检、省检察院及有关省级单位表彰。

一、立足平安大势,担好助推长期稳定的重要使命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抓好重大节点和重要会议期间的查隐患、化纠纷、防风险等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55人,起诉5599人。强化公共安全保障,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1234人;办理涉枪涉爆、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案件85件。“断卡”行动以来,办理相关逮捕、起诉案件113件327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起诉涉黑犯罪5件8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34件264人;坚持不放任、不凑数,改变移送案件定性26件,纠正漏诉23人纠正漏罪23件;强化打财断血监督,牵头制定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办法5名充当保护伞的原公职人员提起公诉;提出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建议48件。2021年,专门出台常态化机制化惩防黑恶犯罪的工作意见,依法批捕恶势力犯罪9人、起诉23人。

积极融入市域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194人,情节轻微不起诉548人。推动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由2019年的36.07%升至2021年的90.76%,过去一年适用率稳居全省前列,一审服判率超过94%。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在本地疫情初期处理一批涉疫犯罪和违规营业、破坏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办理的袭警、高空抛物等新罪名案件及时公开。

切实加强矛盾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12309检察实体窗口和网络平台联动,对信访件“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院领导包案首次信访比例超66%,2021年集中化解重复信访积案14件。注重专门释疑+集中评理”,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组织人员举办检察听证93场,首尝听证直播向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49件,切实促进源头防控

二、围绕大局所需,凸显护航经济发展的有力作为

着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261人,年均增长18.33%。参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2人;起诉首例洗钱犯罪经一审认定,监督立案洗钱案件2件。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提级起诉11人。

持续做好精细暖企服务。审结侵害民企权益犯罪35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企业管理人员22人,不捕率、不诉率均高于同期刑事案件相关数值;及时办结有关民事申诉114件集中清理涉企刑事“挂案”9件开通服务民企专线,实行内部联办,与市工商联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征询等机制,广泛开展进企释疑、检察长约见、院领导集中办案等工作

全力助推池州绿色发展。推深“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批捕环境资源犯罪105人,起诉661人,立案相关公益诉讼239。参与生态资源修复,推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机制常态适用;长江禁捕两年来,起诉非法捕捞犯罪93人,是政策施行前两年的4.65倍。建成全省首生态检察展示馆,一年来吸引近1500人次参观考察

三、坚持守护公正,提升做优法律监督的履责自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75人、不起诉7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件、撤案48件;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5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不当44件;提出刑事抗诉38件。及时监督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问题,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特赦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表扬

精准开展民事监督受案319件,年均增长23.44%。对有引领价值案件提出和提请抗诉26件,就个案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9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不当发出检察建22件。对打着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幌子虚假诉讼的,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监督案件55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在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确权、行政赔偿等方面,推动实质性化解27件历时多年、跨越多级的行政争议,两起案件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全国百个优秀案件。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89件,案件量稳步增长。发出诉前建议101份,推动行政机关期内整改率超95%。在红色资源和历史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公益领域积极探路。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平台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协作机制,同省内沿江四地结成守护长江检察联盟。

强化监督制约配合。市、县两级院普遍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法院定性准确、裁判适当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与市司法局、律协会签律师代理涉法涉诉、值班律师等工作意见,推进互联网阅卷工作,监督妨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7件

四、回应群众关切,办好增进民生福祉的检察实事

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先后41个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204万元,实现“四连增”,同时,联合开展社会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因案陷困。加强涉农案件查办,推出“点餐式”普法服务,以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结对帮扶,推动帮扶村按期脱贫后,持续做好干警派驻、项目支持、消费扶贫等工作。

对贪腐犯罪依法惩治。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对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3人,审查起诉39人;强化检察侦查工作,对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11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助力清除害群之马。

将权益维护作为重点。对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2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立案公益诉讼20件。就窨井盖管护问题与责任单位开展座谈6次,制发相关检察建议3件。关注个人信息安全,起诉相关犯罪99人。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7人,近两年岁末年初支持16人起诉并成功讨薪。

以有效抓手护苗成长。制定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意见,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4人,起诉180人;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等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较同期刑事案件有关数值高31.8和27.7个百分点;向19名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依托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妈妈讲师团等载体,开展分级巡讲、模拟法庭等活动二百余次。建成运行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基地。

五、突出强基导向,明确建设过硬队伍的行动路径

筑牢检察政治忠诚。机制化、清单式落实重大案件、事件报告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定期研判。高度重视市委政治巡察、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及时全面完成有关整改任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六方面细化九项抓手,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多元线下线上活动,深刻领悟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同时,将90年检察史学习融入其中,确保联系紧密、全员覆盖。

抓实队伍教育整顿。细化为78项要点,分环节、分专项制定方案或清单,“543+N”学习教育做法被向上推介,通过“三结合四到位”纠防顽瘴痼疾,边整边建9项制度,全面落实“回头看”各项要求。教育整顿工作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全市7名干警入选市政法英模或先进典型

坚持不懈从严治检。落细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清单式明确“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开展并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明“三个规定”,2021年,两级检察机关累计报告212件,是上年的4.24倍。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折不扣落细司法体制及其综合配套改革,推深人员分类管理,全面施行办案职权“正负清单”。对标完成内设机构整合、优化工作。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实施捕诉一体。建立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办案指挥中心等制度。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一以贯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担责、能动履职,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进中向好、提质增效,用高质量检察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局、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奋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书写的检察篇章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池州“十四五”良好开局后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抬升站位,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围绕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自觉,见到检察行动。聚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具体要求,着力改进不足、提升质效。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刑事犯罪,常态化参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生态检察模式。

(二)参与治理,努力优化检察供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压实首办责任,全面做好来件必复、阅批群众来信、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工作;加大检察听证力度,机制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好发挥检察建议功效,促进诉源治理。聚焦公共安全、人身财产、食药环、信息网络等领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持续擦亮“沐童”品牌,发挥司法救助帮难解困作用,办好特殊群体相关案件。

(三)深化监督,不断做强“四大检察”。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导向,推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增量、提质、达效。以“慢进是退、不进更是退”的紧迫感,实战实训提升干警素质,落细司法责任制,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加强检察权运行内外监督制约,抓实办案指标评价、业绩考评、案件评查等机制,重视典型案例挖掘,强化智能辅助,坚持在支持配合下加强监督办案工作。

(四)打好基础,着力夯实履职保障。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政治建设、思想提升引领业务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推深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队伍结构进一步向优。强化对基层院的领导责任。持续抓实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以百姓关心关注为问卷,继续书写好高质量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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