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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石台县院于2021年1月14日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非法持有弹药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艳主持了此次公开听证会,并对非法持有弹药罪、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依据予以解读。

  

  为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石台县院还特别邀请了县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县委政法委综治股负责人闵太平参加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对汪某某涉嫌非法持有弹药案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并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听证员等与会人员充分了解案件及犯罪嫌疑人情况后,积极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汪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表示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犯罪,而是教育和预防,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法治的温度,较好的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了听证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公正性,起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积极效果。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公开听证意见,依法对汪某某涉嫌非法持有弹药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使公开听证常态化运行,让检察办案更加开放、透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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