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池区检察院对方某、章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吴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基层组织代表参加。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等情况。针对方某、章某某等三人在长江干流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因犯罪情节轻微,拟对涉案人员作不起诉处理,但考虑到三人非法捕捞的行为对长江的生态造成一定损害,应承担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拟将案件移送至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吴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吴某某系低保户,家庭条件困难,难以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由其提供劳役代偿方式修复损害的生态环境,对案件作出终结审查。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上述二件案件的处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合法合理,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听证员还表示由吴某某提供劳役代偿方式修复损害的生态环境,履行赔偿责任,有利于其家庭正常生活,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开听证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向全社会宣传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