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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以“五个强化”推深做实检察听证工作
时间:2022-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石台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检察听证工作,2021年以来,共对36件案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127人次担任听证员。其中,人大代表41人次,占32.3%;政协委员23人次,占18.1%;人民监督员30人次,占23.6%;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33人次,占26%。案结事了效果持续向好,听证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

    一、领导带头,强化示范引领

    为使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石台县检察院坚持开门办案,落实“应听尽听”要求,增强干警办理听证案件的主动性。“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主动选取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开展听证。2021年以来,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会30次,占听证案件总数83.3%,用实际行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将检察听证运用及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采用定期抽查与组织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激励检察官在办案中用足、用好听证程序。

    二、创新方式,强化综合治理

    丰富听证开展方式,延伸听证广度与深度,把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案发地,让心结“就地解决”。2021年以来,共开展“上门听证”6次,占听证案件总数16.7%。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善于释法说理的代表参与听证,将检察声音传递到人民群众身边,先后共邀请21名一线工作者参与检察听证。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讨、达成共识、协同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加强宣传,强化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听证公告和听证会相关信息,加强以案释法,同时也进一步增进社会大众对检察听证的了解与关注,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在听证过程中,注重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如在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办理过程中,该院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拟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阐明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充分听取听证员及各方意见,同时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通过开展亲子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四、借助“外脑”,强化办案质效

    在池州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下,石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听证员选聘工作,充分争取县人大、政协、司法局等力量支持,拓展听证员筛选范围。通过主动报名、单位推荐、主动邀请等方式,选聘6名听证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基层工作者等各领域。举办任职培训会、出台《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办案工作补助发放办法(试行)》履职保障文件,有效调动听证员参与听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案情复杂程度、争议焦点、专业领域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社会代表参加听证,如今年该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药案,主动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骨干参与听证,共同“会诊”办案难点,通过同向发力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五、完善设施,强化基础保障

    为切实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石台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室网上直播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院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严格按照《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方案》《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技术指引》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规范》的要求,高标准建成全市首个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兼具听证互联网直播、听证证据展示、评论审核、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经过20余次全流程模拟测试,顺利通过最高检验收,并于202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切实推动该院听证由“线下”到“线上+线下”的模式转型,真正实现将办案过程“晒出来”,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中国检察网对15件案件进行了网络听证直播,累计观看总量达20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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