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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何来到“田间地头”?
时间:2022-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开展耕地保护,助力春耕春种

 

    “上次发了检察建议的那块被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的怎样了?”

    3月10日,池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凌训红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同志一起来到了东至县胜利镇某村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实地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站在田间地头,放眼望去,那片原本被钢构板房覆盖的土地上现在满是一茬茬碧绿的油菜,长势喜人......

 

▲公益诉讼“回头看”,让耕地保护落到实处

 

    “我们在履职中发现,东至县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建设乡镇农村道路扩面工程时,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用于建设工程项目部钢构板房,整体建筑面积占地约133平方米。”东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徐雪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随后,东至县相关行政机关监督项目部进行板房拆除,但在复垦中,检察官又发现该地块的地基水泥未破碎移除,仅在地块上覆盖一层土,并未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复垦不合格,未恢复原种植条件,施工单位的行为,使耕地遭到破坏,侵害自然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此,东至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水泥地基和地坪,恢复土地原状,如期满既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申请东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左图为整改前,耕地并未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右图为整改后,耕地已恢复,并种植了农作物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了整治工作,水泥地基被破碎移除,看到昔日的耕地又“回来了”,周边居民纷纷称赞:检察官来了一次又一次,咱们这块地一次比一次更好了。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绝不能有闪失。当前春耕在即,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立足检察职能,紧盯春耕春种等关键环节,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努力,当好春耕农业生产的守护者。”看着阳光下农作物正蓬勃生长,凌训红高兴地说,多方协作,凝聚共识,严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资源,检察机关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

离开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的现场,检察官与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同志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另一处田间,对这里的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深入摸排,调查取证。

    精准监督,共同发力,促使被破坏的耕地得到有效整治。春耕时分,田间地头,公益诉讼检察官身影在奔忙。

 

 

 

图|检察人员与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奔忙在“田间地头”保护耕地资源,助力春耕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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