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现场
9月26日,池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专职检委参加会议。
▲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关内容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有关篇章。集体学习后,部分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交流研讨发言。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乐生领学相关内容
陈勇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十个坚持”的深刻内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到日常工作中去。陈勇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为池州市“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作出检察贡献。
要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强化。不仅要通过惩罚犯罪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要积极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作用,将保护生态贯穿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中,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生态领域社会治理,形成整体保护合力。
要在能力建设上进一步加强。适应生态保护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教育,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生态检察队伍,提高办理生态检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动,推动统一生态保护理念,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要在总结提升上进一步用力。结合办理的生态检察案件,挖掘案件的典型意义,多打造一些指导办案的典型案例,对一些办理效果好、影响大、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生态案件,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
▲部分院领导作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