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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与湿地保护的契合共进
时间:2023-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目的是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今天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是中国第9个环境日,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满一年不久。日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认真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升金湖湿地保护,全力筑牢湿地保护防线。

一是检察长赴升金湖保护区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5月30日,东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琴带队赴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公益诉讼全方位守护升金湖保护专题调研,并与管理处相关领导进行座谈,了解当前升金湖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及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筹划建立“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具体路径,共同守护好升金湖湿地资源。

二是公益检察官走访摸排涉湿地保护公益诉线索6月2日,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执法巡查大队,观摩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摸排保护区范围内及外围存在的涉湿地生态安全的线索,为开展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打好基础。同时对负有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职能的某企业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

三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良好氛围6月5日,在依托微信公众号检察新媒体、参加全县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普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官专门到环升金湖部分乡镇,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公益诉讼职能简介等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意识,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东至县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当好湿地生态环境守护人,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凸显公益诉讼检察在湿地保护中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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