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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强化醉驾类案防范举措助力提升治理能力
时间:2021-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有效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石台建设,石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全县无牌无证摩托车醉驾行为防范治理工作。

 

    一是跟踪监督问成效。继2020年4月发出醉驾类案检察建议后,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该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及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围绕该县公安局在反馈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后各项措施推进、制度机制完善、醉驾发案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据统计,检察建议发出以来,该县摩托车醉驾案件同比下降61%,其中无证醉驾摩托车案件同比下降56%,无牌醉驾摩托车案件同比下降57%。

 

    二是送法下乡强意识。联合石台县法院将醉驾案件巡回法庭开到石台县小河镇龙山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5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检察官现场指控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犯罪行为,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阐明社会危害性,呼吁依规为车辆上牌、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倡导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有力促进旁听人员对醉驾行为的认知,提升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座谈交流寻对策。石台县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赴石台县公安局,依托派驻石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开展醉驾案件情况调研和座谈交流。双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遏制醉驾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在继续加强协作、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法治宣传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业务探讨促规范。石台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交警大队课堂,围绕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并就前科材料调取、呼出气体酒精检测、现场勘察、血样提取、样品保管等证据收集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具体建议。

 

    五是走访商家治源头。石台县检察院联合石台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经销商走访活动,登门详细讲解上牌法律依据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通过法与理的宣传,争取经销商的支持与配合,促进实现销售一辆、上牌一辆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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