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根据《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池财资产〔2024〕64号)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报废资产共40台(个、张),主要为打印机、碎纸机、空调、会议桌等,均已无法正常使用或维修成本过高,具体资产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均以移交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二、公告时间
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公告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3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贵池区东湖中路398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303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现场查看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3日上午9:00,贵池区东湖中路398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六、竞价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现场密封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单位须三家(含三家)以上有效,查看现场实物后填写报价单,以最高报价确定受让人。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3日下午3:00,贵池区东湖中路398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417会议室。
八、竞价须知
(一)本次公开处置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分拆出售。
(二)竞价人应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充分调查了解,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资产的现状、瑕疵及潜在风险,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就资产受让所引发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处置单位追究责任或主张赔偿。
(三)此次竞价以符合要求的报价最高者中标,竞得者须在竞价现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款项付清后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如若竞得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款或明确放弃,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则按报价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需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如无有效递补或递补后再次违约,则重新组织处置,不再接受原竞得者参与。
(四)竞得者付清全部价款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运。清运作业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或擅自取走任何非竞价处置范围内的物资,清运完毕后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智玮, 联系电话:204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