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女干警参加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举办的庆“三八”池州市直机关女职工健步走活动。市院女5名干警徒步走完7公里路程,其中1人获二等奖、2人获三等奖,展现了良好的素质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